沂水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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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1日 | ||
为贯彻落实各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营造尊商重企便民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结合市中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及责任追究办法》及任务配档表等相关文件要求,立足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认识、精准把握党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立足司法职能,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牵头指标和“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的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结合我院审执工作实际,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同时开展 “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有效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有效弥补制度机制短板,着力营造公正、高效、便捷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1、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线、专班。院党组书记、院长殷方昭同志担任专线组长,副院长张新桥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恩昌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祥晖同志,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迎东同志、党组成员刘兴盛同志担任专线成员。 专线下设两个专班,一是“执行合同”指标专班由副院长张新桥同志担任主任、党组成员刘兴盛同志担任副主任,立案庭负责人张宝国、刑二庭庭长赵清祥、民二庭负责人周京刚、执行局局长梁训旺、研究室主任陈淑峰、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陈维燕、审管办负责人张瑞军、行政装备科科长孙培钧、财务稽查科科长黄艳、信息中心负责人马志波十名同志为专班成员。二是“办理破产”指标专班由副院长张新桥同志担任主任,民三庭负责人郝德行同志、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陈维燕同志为专班成员。 2、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殷方昭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迎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研究室、审管办、诉讼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三、各部门职责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提高网上立案审核效率,对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原则上当日审核完毕,切实降低超3日审核占比。2、加强诉前调解工作,除法律规定不适合调解或当事人明确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外,民商事一审案件一律实行诉前调解。3、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以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对“简转普”案件的管理,制定“简转普”制度,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在83%以上;确保年底前该两类案件达到一定占比。4、研究制订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诉讼费减免制度。5、减少保全案件数量,规范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严格审查保全申请。6、优化线下和线上诉讼服务,创新、完善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等六大功能,能进行完备的诉讼服务功能展示。7、拓展网上立案途径及网上立案服务,宣传使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法院(APP)和24小时法院自助终端,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另行提交纸质材料。8、制定加强电子送达工作的意见,大力提高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9、网上立案服务方面能够实现智能推荐相关案例和管辖法院、检测文件的质量和内容、使用区块链技术保证文件不被篡改。 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1、刑事审判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严格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2、坚持惩罚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严厉惩处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和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被侵占、挪用的财物;3、加大以刑事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严格区分生产商和销售商责任,积极引导权利人从源头制止侵权行为。 民一庭、民二庭及各人民法庭主要职责:1、强化简案速裁和普案快审机制,进一步缩短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2、重点关注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效率,切实降低该类案件平均办理周期。3、健全要素式审判工作机制,将诉前调解程序与案件审理有机结合,减少当事人开庭次数。无法定事由不得延期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原则上一步到庭,当庭宣判。4、提升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质量,定期发布商事(合同)案件典型案例和审判情况。5、加强对公司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力度,指导商会、行业调解协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在线纠纷解决方式开展审判工作。定期公开发布本区域内涉及公司纠纷、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典型司法裁判案例。 执行局主要职责:1、规范司法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制定该类工作的司法指引落实意见。2、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执行查控工作网上办理。加强与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推动建立车辆、不动产、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等网络查控系统。3、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结合,一般应1个月内完成财产调查;需要依法查控财产的,10日内完成查封、扣押、冻结,异地最长不超过15日。4、执行案款到帐后及时完成发放工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5、推动执行模式数字化转型,深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6、设立专职网拍管理员,与主要评估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提高网络评估拍卖效率。 政治部主要职责:1、在民二庭加挂商事审判团队牌子。2、在民三庭加挂“破产审判庭”牌子。 各审判团队主要职责:1、提高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率保持在85%以上。2、提高庭审直播公开数量,公开率达到15%以上。3、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到95%以上。4、落实在线诉讼规则,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庭,增加互联网开庭数量和比例。5、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措施适用力度,对当事人网上提出的诉讼费“减缓免”申请7日内审核完毕。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规范对企业诉讼费司法救助申请审查,对预交诉讼费用确有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企业,减交、缓交诉讼费用。 技术室主要职责:1、大力推广“互联网+评估鉴定”,出台规范使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的意见,实现鉴定材料线上移送、委托节点实时监控、在线查看鉴定报告,将网上委托鉴定率提高到95%以上,将民商事案件平均鉴定周期缩短至30 日以内。2、完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考核及动态管理,制定对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登记,实行不合格鉴定机构、鉴定人淘汰退出制度,进一步提升鉴定质量。 信息中心主要职责:1、进一步增加互联网法庭数量,充分运用区块链、云存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电子签名、数据互通等信息技术,提升当事人在线诉讼体验,让更多的当事人选择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完成庭审。2、进一步优化当事人网上证据提交和证据交换系统,为当事人网上阅卷提供更多便利,推动案件网上异步审理。3、在法院外网开设营商环境专栏。4、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创新,提升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 民三庭主要职责:1、推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网上拍卖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破产案件模式,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2、落实深化网络询价措施,提高债务人财产的变现价值。3、对债务人财产具有营业价值的部分,监督管理人优先采用整体拍卖的方式变价出售,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减值,提高破产回收率。4、利用破产网络管理平台对破产积案实时监控,及时督促,尽快全部清结。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由 “一把手”包案清理。5、进一步推进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破产案件的比例。制定简单案件审理周期表,采用T+N 的形式分项标明每个时限节点,实行“一案一人一表”,持续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至3年。6、创新破产审理机制,探索破产预重整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创新重整、和解工作机制。将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企业挽救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资源优化重组。积极引入风险投资等主体参与企业重整,激活现有生产要素,实现各类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形成一批重整成功典型案例。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在全市两级法院实现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全覆盖。7、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质化运作,与人社、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商,推动协调解决职工债权先行垫付、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税收优惠减免、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过户、再利用等难题。8、扩大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简单的执行案件搞“执转破”,同时积极受理普通破产案件,以此降低破产案件审理天数。9、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建立破产管理人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激励约束管理人依法、勤勉、忠实履职。 研究室主要职责:1、制定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方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2、定期在法院外网营商环境专栏及法院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媒介发布商事案件(合同)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定期向中院推送优秀案例及亮点、创新。3、挖掘本院营商环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工作亮点并对工作创新和突破进行宣传、报道。4、负责阶段性总结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的撰写。5、对律师代理费、法院外解决纠纷的费用及耗时等制作问卷进行调查。6、制作营商环境工作明白纸等有关材料,宣传法院工作特色及亮点,指导企业及律师满意度调查的问答工作。 审管办主要职责:1、定期查询汇总本院合同案件,并根据要求进行各类型案件的筛选,每月一次向县营转办报送当月合同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和典型案例汇总表。2、负责本院和县营转办临时交办的各项营商环境工作任务。3、综合调度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度,并负责数据的汇总整理。4、对全流程网上办案效率进行调度,严格审限管理。5、督促各办案团队提高庭审直播和网络开庭率,提升裁判文书网上生成、签发率和合议庭笔录网上签发率。6、督导各团队及时公开审判流程各环节信息,确保当事人或律师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可以准确查询所参与案件的进展与动态信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及时查阅到相关案件裁判文书。7、定期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及进度。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10月底前完成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根据中院下发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 10月底前,每位院领导结合所分管业务走访辖区企业不少于两家;各审判、执行团队及人民法庭各走访所承办合同类案件中的一家企业,并积极走访辖区律所,无此类案件的团队由审管办随机分配企业进行走访。走访时要留好影像资料,认真记录汇总走访过程中征集到的问题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立即整改提升,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拓展涉企“绿色通道”。各团队负责人对本团队及本团队员额法官的走访工作负责,并将走访座谈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5日前报审管办。 (二)11月10日前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针对营商环境开展调研座谈,宣传法院工作,听取企业家、律师意见建议,明确企业司法需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问题。 (三)11月底前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专项活动。执行局要组织一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专项活动,对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进行专项执行行动,以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顺利实现。该项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 (四)10月底前召集立、审、执联席会。联席会上调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落实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要求,在缩短办案用时和提高案件质量及满意度上狠下功夫。 五、工作措施 1、各审判团队要对本部门所有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对涉及企业、公司的未结案件重点监控,走访时选择重点及有代表性企业,在提高企业满意度上下功夫。 2、开展商事合同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清结行动,建立本部门未结商事合同案件台帐,对该类未结案件进行重点督导,实行包案领导制度,确保及时逐案销号。 3、各专班对所辖庭室、团队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要加强督导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该类案件办理质效的提高。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在走访调研过程中要树立安商、护商、暖商思想,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边走访边学习,边调研边提升,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增强活动整体效果。 2、各部门主要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职责,各部门、各团队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时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必要时会根据上级工作任务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3、各庭室、团队负责人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该项工作落后引发不良影响,将根据我院《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2021年下半年沂水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配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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