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执结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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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 ||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丰某洗承建莒南县某村的户户通工程,雇佣杜某国在该工地从事建筑工作。在该工地施工所用搅拌机出现故障,杜某国在维修过程中因操作不慎被机器砸伤。住院期间,丰某洗垫付部分医疗费,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杜某国将丰某洗诉至临沭法院,并判决被告丰某洗赔偿原告杜某国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22690.05元。 判决生效后,丰某洗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杜某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丰某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通过案外人积极做丰某洗的工作,从立案到全部执行到位仅用时一个月。 【典型意义】 临沭法院对案件进行分级过滤,成立速执团队,甄别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和被执行人配合度较高的简单案件进入速执程序,限期1个月办结,实现快速、高效执结。本案中,执行干警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快速执结案件,帮助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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