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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下的风和日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6日

  早前就读过艾伟的小说《风和日丽》,最近偶然发现竟然有小说改编而成的同名电视剧,由李晨、马伊琍出演。在跟随主人公起伏跌宕的爱情一同悲、一同喜的同时,我总隐约感觉还有什么在吸引着我看这样一部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贴近的年代戏。我想,那是历史,一段清新的叙述映衬下的痛并狂热着的历史。

  《风和日丽》这部小说以私生女杨小翼寻找亲生父亲为主线,随着对“父亲”的不断靠近和审视,她在慢慢诉说自己青春爱情的同时逐渐碰触到历史的心脏。在那样一个革命的年代、特殊的年代,人们有太多的无助和无奈。革命是神圣壮阔的,革命精神像一尊神像一样扎根人们灵魂深处,人们甘愿为之付出亲情、爱情,哪怕生命;革命是曲折迂回的,在那样一个荒唐的年代,报复私仇以革命的名义进行并被无限度地扩大,有太多人在反对四人帮的斗争中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所以说,“人是被时代所劫持。”

  改革开放后,法治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从贫民百姓的代表秋菊费尽心力的“要个说法”,人们开始以旁观者的心态审视司法的作用。经过1986年至今26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公众知晓的法律知识普遍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尝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普法成效是显著的。人们不必再担心上辈的某种身份问题公诸于众会给自己带来诸多弊处,我们讲民主;不必再害怕哪日被扣上个资产阶级的莫须有而受尽凌辱和折磨,我们讲法治。这正是经济改革和法治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固步自封、洋洋自得了吗?

  2010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法律对某些民众来说,却仍然是一种奢侈品。而法律追求的目标-----正义、公平,这些华丽的辞藻,更是奢侈品中的精品,无异于箱包中的“LV”,香水中的“迪奥”,汽车中的“幻影劳斯莱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的老百姓一直对“法律”和“诉讼”不甚偏好。因古代家庭伦理关系所致,农村仍然是一个人情味极重的圈子,法律的适用可能会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抑或产生更多无形的问题。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拿到法院去对簿公堂的,农村里面的纠纷一般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儿时的记忆中,如果看到谁家闹到法院去,无论是原告与被告,都说明是有问题的。“厌诉情绪”加之诉讼程序的繁琐、证据的依赖性、耗时、费资、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使民众对诉讼望而却步。在司法独立还没有真正实现的今天,由于法律在很多情形下无法战胜权力,那么依附权力就是弱势群体最现实和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弱势群体在利益被侵害之后,由于个人无法寻求利益协商和维护,司法救济一途也因为两审终审制度而堵塞。如果当事人不诉诸私力救济,最后就只有上访这条唯一的出路。对多数上访的人群来说,在漫漫信访路的后面,显示的是人们维护自己权利的艰难。信访救济可以避开司法救济程序上的繁琐要求,直接上达最高层反映问题。而司法救济则有审级和程序等诸多限制,或者说相对司法救济,信访救济更加平民化,民众更愿意寻求江湖规矩的庇护。

  我想,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不单单在于公众知晓多少法律知识,不单单看法制宣传的多么热火朝天,更重要的是看整个社会是否形成了一种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就像李德顺教授说的“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要让法治成为中国未来社会人们普遍的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样式。把法治变成一种文化,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绝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民众对法治从自觉,到自信,再到自强的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律首先要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人们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对法律要绝对信任,相信法治社会是讲求公平正义的,习惯依赖法律来处理纠纷。这需要立法、司法、行政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司法机关,尤其是我们人民法院则要严格依法办事,讲求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对司法的信心。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期望,有一天,人们会像离不开阳光一样离不开法治,沐浴在法治的风和日丽之下,解决纠纷,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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