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法院建立“六项机制”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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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 ||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惠民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六项机制”,落实日常调度通报,强化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一是摸底排查机制。立足岗位职责,坚持重大时间节点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围绕重点人群、特殊领域、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对涉诉案件全面梳理,第一时间将各类矛盾隐患问题排查出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2024年至今,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累计发现风险隐患案件4件,其中涉婚姻家庭纠纷1件,目前均已全部化解。二是案件研判机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加强对案件风险隐患的研判及动态跟踪,对案件是否存在风险隐患、隐患类型、风险高低等情况进行预判,并于结案时填写《风险隐患研判排查表》,作为结案的必须条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记录、有过程。定期组织召开风险案件分析研判会,制定精准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同时对已化解的案件进行复盘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风险防控效能。2024年至今,共召开风险案件分析研判会3次,讨论案件14件。三是反馈上报机制。在排查、研判的基础上,每月5日前将上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2024年至今,共向党委政府报送诉情分析26次;今年以来,共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隐患排查表2次,反馈问题1个。针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经研判评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镇(街道)发送《风险提示函》,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闭环管理。四是重点管控机制。结合纠纷排查结果,制定特殊家庭和重点人群专项管控方案,实行精细化管理和动态化监测,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轨迹,落实定期回访、心理咨询等方式,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做到提早预防、有效防范、稳妥处置。与公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及时报送高风险人员信息,确保稳控工作及时有效。五是风险实质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涉诉风险,实施“一案一策一包案”,高风险案件由院领导包案,中风险案件由庭领导包案,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化解风险,调解不成的及时审理、依法裁判。2024年以来,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6件,督办重点疑难信访案件2件。六是普法宣传机制。加强舆论正向引导,坚持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深入群众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余次,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等30余篇,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问题,营造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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